网站使用规定
永旺网站的使用规定
永旺(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特为使用本公司网站或由本公司代理人管理的本公司网站(以下称本网站)的来访者制定
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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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条(定义)
- 在本规定中,以下各条款所使用的词语分别为下面的意思。“本网站”是指aeonchina.com.cn以及以下的URL网站。“来访者”是指点击本网站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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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条(规定的范围及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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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适用于使用本网站的本公司成员以及来访者,来访者应忠实地遵守本规定。
本公司在本网站其他网页上登载的或通过其他形式规定的个别条款、以及本公司对随时来访者所做出的追加规定,皆构成本规定的一部分。若本规定和个别规定、追加规定发生冲突时,以个别规定或追加规定为优先规定。
本网站可以与本公司及相关公司或代理人所管理的网站连接。但是,当使用这些网站时,必须同意这些网站所登载的使用规定。
本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独自的判断,无需来访者的承诺而变更本规定。在此种情况时,本网站的使用条件以变更后的使用条件为准。
变更前,本公司将通过事前本公司掌握的用户邮址,网站上的一般留言板,或其他公司允许的别的方法进行通知,从通知发出时起新规定即刻生效。
因规定的变更,给来访者带来不便,或发生损失时,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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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条(来访者的地位及限制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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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者的地位
凡使用本网站的来访者,皆视为同意本规定,并同时获得本网站来访者的地位。对来访者的限制事项
来访者不得有以下列举的各项行为。- a. 侵害第三者或本公司财产以及个人隐私等行为,或可能导致这种侵害的行为。
- b. 给第三者或本公司带来不利,或造成损失的行为,以及可能导致这种侵害的行为。
- c. 妨碍本网站运行的行为。
- d. 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
- e. 犯罪行为或与犯罪行为有关的行为,以及有可能导致这种行为的行为。
- f. 虚假申报,虚假申请的行为。
- g. 利用本网站开展营业活动或以营利为目的行为、或有这种企图的行为。但是,在本公司特许的情况下,则不受此限。
- h. 损害第三者或本公司名誉及信用的行为。
- i. 使用或提供带有电脑病毒等的有害软件,以及可能存在这种危险性的行为。
- j. 其他违反国内外法律、法令的行为,或可能导致这种可能性的行为。
- k. 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妥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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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条(在本网站上登载的信息)
- 本公司不保证在本网站所登载的信息的正确性、新颖性、有用性等其他一切事项。另外,本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对在本网站上公开的信息进行追加、更新、修改或删除,而无需事先通知来访者。本公司对因本网站信息的追加、更新、修改、删除等而给用户带来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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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条(中断、停止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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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下面任何情况时,本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独自的判断,临时中断或完全停止本网站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而无需事先通知来访者。
- a. 必须对本网站的设备装置和系统进行维修检查,以及进行定期性更新或在紧急情况下的更新时。
- b. 因火灾、停电、天灾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网站无法公开时。
- c. 因电信或第三方的原因导致网站不能提供服务时。
- d. 因其他在管理或技术上的问题,本公司必须临时中断或停止本网站时;以及因发生了不测事件,本公司认为难以公开本网站时。
凡因本网站临时中断、停止等给来访者或第三者带来不便及损失时,不管什么理由,本公司皆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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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条(关于连接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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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网站向其他网站连接,或由第三者向本网站连接时,本公司对本网站以外的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在这种场合下,同样对包括该网站在内的,凡该网站上所展示的内容、广告、商品以及服务也不负任何责任。本公司对因这些内容、广告、商品以及服务所导致的一切损害皆不负赔偿责任。
另外,当往本网站连接时,请将连接表示设定在其他视窗上,不要在本网站的连接框内表示。
此外,关于个别网站的连接,因网站结构或服务器结构变更时不做事先通知,因此个别网页的连接处有可能消失,请事前给予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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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条(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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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者在未经版权人的同意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销售、出版由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也不得超越版权对个人来访者规定的使用范围,也不允许将这些信息用于其他途径。
来访者在未经版权人的同意下,不得以任何方式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者公开由本网站提供的任何信息。
当因违反本条规定而出现问题时,来访者必须自负责任和经费来解决由此而发生的问题,并且不能给本公司带来任何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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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条(商标)
- 本网站上使用的商标“AEON”、本公司开发的商品名称以及商品标记等都是本公司或关联公司的注册商标。其他商品以及公司等名称一般都是各公司的商号或注册商标。在使用本公司注册商标时,必须事先通过书面征求本公司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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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条(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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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网站的更新、中断、中止、停止、废止,或者发生了其他与本网站有关事项给来访者或第三者带来损失时,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由于来访者利用本网站而给第三者带来损害时,来访者应自己承担責任和费用加以解决,不能给本公司带来任何损害。因来访者违反本规定,或来访者的违法行为使本公司蒙受损失时,本公司可以对该来访者提出相应的损害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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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条(法律依据)
- 本规定的成立、生效、履行及解释都以中国法律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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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条(仲裁机构)
-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